税收征管100题范文
税收征管
税收的征收管理是贯彻税收政策,组织收入的重要环节,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税收征管工作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互动的结果。税收征收管理随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方针政策变化而变化。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税收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日益受到重视,1979年,财税体制改革,朝阳县财税局分解为朝阳县财政局和朝阳县税务局,1979年7月,朝阳县税务局正式挂牌工作,建立起各项征收管理制度。
1983年至1985年,我国进入以利改税为主要内容的全面税制改革阶段。这改革主要内容为:一是对国营企业开征所得税和调节税。二是改革工商税,调整部分产品税率。三是开征资源税。
1994年9月,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增加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按照国家分税制改革的要求,朝阳县税务局分设为朝阳县国家税务局和朝阳县地方税务局,按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各自的职权范围划分税种和管理权限,朝阳县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中央企业上交利润和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9月16日,朝阳县国家税务局正式挂牌办公。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带动了税收征管改革。长期以来,“一员到户、各税统管”的征管模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为此,各级税务机关开始进行积极的探索。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两个转移”(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的工作方针和建立“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于1997年以国办发1号文的方式确定了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征管新模式。这一期间,朝阳县国家税务局也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实践。根据朝阳市国家税务局于1995年10月发布的《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征管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以下内容的改革:一是将整个征管工作划分为四大系列,即管理服务系列、征收数控系列、强制征收系列、税务稽查系列。二是建立多功能、快捷的综合办税大厅,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三是大力推广计算机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应用,实施科学化管理。到1995年底,按照新的税收征管流程和四个系列的要求,调整了内设机构、完善了工作规程,纳税申报大厅正式投入使用,全县税务系统实现了计算机受理纳税申报、填开税票,进行税收会计核算,完成了征收与管理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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