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保险问题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75号令)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浙政发〔2006〕4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2—3年的努力,到2008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万人,实现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
二、范围和对象
凡我市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或者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依法为其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按实名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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