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2011年,全省条线上下医保、工伤部门按照年初全省医疗工伤保险工作会议部署,同心协力,克服金融危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影响,不断扩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三项保险待遇支付水平,提升三项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到10月底,职工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78.4万人、131102.6万人、946.4万人,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6%,全省三项保险工作继续处于全国第一方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医疗、生育保险方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精神。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我处按照分工,一是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1】
7号)文件的起草工作,牵头撰写了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部分。二是在会同编办、原人事、财政、卫生、民政、保监会等部门在省内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意见》,该意见现进入会签程序。三是协助做好配套文件制定。参与了《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办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完善政府卫生投入实施的实施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四是加强与上海、浙江、安徽等省市联系,起草了《关于泛长三角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意见》。
(二)努力扩大医疗、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一是认真做好大学生属地参加居民医保的政策制定。配合教育厅以政府办的名义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又配合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了《暂行办法》,
这些文件对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基本原则、参保范围、保障方式、资金筹措等都予以明确。二是持之以恒的做好困难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首先是会同省医保中心共同做好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联审,督促各地按照要求,做好当地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其次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2号)的要求,对全省各地依法破产企业及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进行调查,和各地政府签订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标协议书,分配中央补助资金,落实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第三是对我省农垦、监狱和劳教单位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上述三个单位超比例退休人员人数和缴纳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核实,落实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建立省级财政补助机制,解决了省农垦、监狱和劳教单位多年来不能属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为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三是推动生育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南通、苏州等地区将生育保险覆盖面扩展到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不断增长。
(三)不断提高医疗、生育保障待遇水平。一是年初以苏劳社医【2011】
(未完,全文共4438字,当前显示127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