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申请人需提交材料(修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告知单
欢迎您来消防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手续,根据《消防法》及公安部令第119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请按下列要求办理,谢谢您的配合。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设有本规定1至6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以上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住宅);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二: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表格可在www.xiexiebang.com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包括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筑物高度、层数、面积等内容;注明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等情况(加盖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包括土建,消防,内装修)、监理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粉刷式、喷涂式防火涂料的钢结构等)、建筑材料(建筑外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等)、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燃烧性能证明文件及见证取样检验报告(粉刷式、喷涂式防火涂料的钢结构工程应提供施工完毕后的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建筑外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场燃烧性能报告及见证取样(建筑外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的进场试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外墙体及屋面保温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的监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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