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开选拔副县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xxx市公开选拔部分市管副科职(级)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切实加强市管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研究,决定采用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部分市管副科职(级)干部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名额
1、市管副科级干部10名。其中,中共党员8名(男6名、女2名),非中共党员2名(男、女各1名);
2、团市委副书记1名;
3、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
二、选拔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市管副科级干部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市镇党政机关、群团部门、事业单位和村(社区)、企业中的年轻干部。人选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4、市镇党政机关、群团部门及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年轻干部须是
2012年1月1日前任所在单位现职中层干部;村(社区)中的年轻干部须是“两委”班子成员或大学生村干部;企业人员须是2011年度应税销售或对上贡献排名全市前30位的规模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任中层正职满两年的管理人员;教育(卫生)系统的人员须是校级(院级)领导班子成员。
(二)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市镇党政机关、群团部门、事业单位中的年轻干部和大学生村干部。人选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5、2012年1月1日前担任所在单位中层以上职务;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干部可不受职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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