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及退税的准备
出口核销、退税流程说明
一出口核销
1、由外部客户商务部接口人根据出口计划,提出核销单领取计划。
核销单领取,至少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外汇管理岗。对于华南与华东使用的核销单,请找平台接口人提前到财务部领取并邮寄。财务部外汇管理岗根据核销单使用情况,到外管局领取核销单,并发放给外部客户商务部接口人。
2、客户代表领取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备案。
3、报关出口后各客户需将出口报关单(2联)、核销单、出口发票、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自营出口);客户的税务登记证及代理合同(代理出口)给核销退税岗。收到上述单据后,进行网上报送信息(税务局、外管局),如无信息返还客户代表,交口岸重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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