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目标管理责任书
科室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强化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明确相应的风险责任,杜绝差错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我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及各科室特点,医院与科室签订以下目标管理责任书:
1.科室必须在医院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开展诊疗活动,持证上岗,依法执业。
2.科室应服从医院管理,无条件接受医院以及上级管理部门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服务质量、价格控制、药品监督、卫生监督、消毒监测、人员资质、劳动监察、医保、民政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3.医院实行统一收费,统一采购医疗设备、药品及耗材。科室不得私自收费,私自购进药品及耗材等。一经发现有私自收费者,医院将对科室处以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当事人予以解聘;触犯法律者,医院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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