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
http://2011-11-29
为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便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正常活动,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建设兵团民政局,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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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