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指零星物资是指不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且采购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的货物。按规定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均按相关规定办理。
一、采购流程
1、常规性零星物资采购流程:
总务处主任(或分管主任)会同保管员定期(每学期1-2次)研究确定常用物资采购申请单——分管后勤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核——总务处组织采购小组(工会、办公室人员参与)采取货比三家方式询价采购——验收入库——领用。
2、非常规性零星物资采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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