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总工会在创优争先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司法局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在党的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为确保市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效,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经局党总支研究,现就我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筑组织堡垒,树先锋形象”为主线,按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群众路线、发挥群众作用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不断推动科学发展、进位赶超。
二、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明确目标,敢创敢争,开展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全市先进基层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争当全市优秀共产党员,提升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能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综合服务功
能、提升党员队伍良好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内容的“双创双争四提升”活动。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尤其是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全市中心工作中积极作为,努力做到“五好五强”:一是领导班子好,战斗力强。深入学习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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