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税务行政复议答疑
当合法权益被侵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税务行政复议寻求救济,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哪些行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答:税务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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