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三州地区扶贫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共五篇]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挂职三州地区扶贫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挂职三州地区扶贫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深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提升挂职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相关文件规定,联系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二条挂职三州地区扶贫干部在挂职扶贫期间的日常管理,由挂职地单位和联社共同负责,以挂职地单位为主,联社协助。
第三条挂职地单位管理职责
(一)安排挂职扶贫干部参加单位的组织生活,督促挂职扶贫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管理。
(二)明确挂职扶贫干部联系人,帮助挂职扶贫干部制定学习、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要求。
(三)对挂职扶贫干部在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管理上严格要求,为挂职扶贫干部大胆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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