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中国联通互联网接入客户的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其它客户的合法权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特制定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国联通现有互联网接入业务和网络现状制定。
所有申请使用中国联通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二、不得利用石家庄联通宽带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石家庄联通互联网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
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石家庄联通互联网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危害信息安全的行为
1.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荣誉、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3.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4.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8.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9.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1.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传播虚假信息的。
(二)网络攻击行为
1.利用自己或他人的机器机器设备,未经他人允许,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他人机器设备的控制权;
2.非授权访问、窃取、篡改、滥用他人机器设备上的信息,对他人机器设备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向其他机器设备发送大量信息包,干扰其他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甚至无法工作;或引起网络流量大幅度增加,造成网络拥塞,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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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