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支持服务“八大经济区”建设的政[大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沪工商注„2007‟216号
各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协(学)会:
为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现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和健康养殖业,鼓励其向农产品加工、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并走向规模化经营,在企业经营范围表述和集团登记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对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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