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煤业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晋城煤业集团员工职业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员工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推进实现《晋城煤业集团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10-2020)》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晋城煤业集团各子、分公司、经费包干单位、机关各处室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集团公司员工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目标和“3451”人才战略规划目标组织开展,要坚持战略性、需求性和实效性的原则,以“建基地、编教材、管教学、尊教师、保投入、强执行”为抓手。
第四条职业教育培训的目标是。积极推动建设高素质的经营者队伍、高水平的专业技术队伍和高技能的技术工人队伍,强力打造产权代表、经营管理、党群干部、专业技术、岗位技能五类人才,加快构建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梯次分明的人才队伍,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企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管办分开、教考分离”的管理体制。由集团公司统一领导,集团公司与各二级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分级管理,管理与办学分开,教学与考试考核分离。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是各级管理者的主要职责之一,各级管理者要把员工培训工作纳入主管领导的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并依据一级管一级的原则进行组织推进。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职教培训有关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代表集团公司行使对企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管理、协调、检查、监督、考核等职能。要牵头组织、监督检查培训计划的落实,负责对各二级单位职教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人力资源(职教)部门负责本单位各级各类员工培训工作的管理、计划、协调、检查、监督、考核等职责。要负责提出本单位的培训需求,对本单位自主实施培训项目进行策划、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负责做好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职工培训相关信息的跟踪和录入,并协同集团公司完成公司统一培训项目。
各二级单位职教中心(培训机构)是本单位开展各项培训任务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员工培训工作。各二级单位下属区队(站、所、车间五级培训机构)负责根据本单位培训计划组织完成好本区队的员工培训工作。
第八条
集团公司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是集团公司的职教培训基地,负责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培训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考试、颁验证等工作;负责做好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四网合一”教学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培训内容、类别、形式
第九条
员工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需要对本企业员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企业文化、经营管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操作技能、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开发和训练活动。
第十条
员工培训类别包括新员工和转岗人员培训、安全培训、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操作序列员工培训、学历教育等。
(一)新员工(转岗人员)培训。新进入公司的各类人员和转岗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必须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先持证、后上岗”的规定。煤矿及其它相关生产岗位新员工还要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接受专门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其中对从事井下工作的新员工,脱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课时,跟班实习不少于4个月,地面安全生产岗位新员工培训时间不少于48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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