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设立烟草专卖生产企业管理办法专题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办证程序
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在工商部门领取);
2、投资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指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3、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委托书(原件);
4、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二、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企业代码,所需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原件)。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三、到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所需材料:
(一)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代码(复印件);
3、投资各方签字、盖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由企业提供);
4、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原件);
5、投资各方签字、盖章的企业合同及章程(原件,由企业提供);
6、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合同、章程批复》(原件);
7、投资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指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8、投资外方的资信证明(原件,由外方开户银行出具,如为外文,需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9、新成立公司的外文名称;
10、企业董事会全体董事签名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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