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附件:
常州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1.申报对象是全市党政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常高校、驻常部队及社会各界人士。
(未完,全文共884字,当前显示1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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