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程序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管理程序规定
发布时间::2008-07-15字号:[大中小]点击次数:15次[打印]
一、总则
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规范“三同时”管理秩序,制定本验收管理程序。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三、具体程序(附框图)
(未完,全文共1746字,当前显示3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