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出会计证申请
调出手续
在深圳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含未注册),如要到深圳市外其它城市(地方)工作,需要把会计从业证迁到新工作地注册,不用重考会计从业证书,迁出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调出条件。必须在调入方有工作单位接收才能办理迁出深圳手续。
二、调出深圳须提供的资料: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网站可下载《关于调出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请》一份)。
(2)、调入方单位出具工作介绍信并加盖公章(本网站可下载《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介绍信》一份,介绍信不能出示复印件或传真件)。
(3)、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证原件。
(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一份(本网站可下载委托书),并出示受委托人身份证。
三、按会计管理办法规定,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能办理调出手续,补办后才能办理。
四、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办理时间:即时办理完毕(约30分钟)。
五、会计从业证迁出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会计从业证签发机关由福田区盖章的必须到福田区财政局办理迁出手续)。会计从业证签发机关判别,会计从业证号码前六位代表发证机关:
1、罗湖区:44030
12、福田区:44030
23、南山区:44030
34、盐田区:44030
45、宝安区:44030
56、龙岗区:4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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