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栏各部门口号及职能
党组:指在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的领导机构。按照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设书记、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
研究室的主要职责是。办理审判委员会的会议事务;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研究和修改;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起草司法解释或提出需要作出司法解释的建议。参加对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调查研究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预测趋势,总结经验、提高领导水平,及时有力地指导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基层法院纪检组是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设在基层法院的派驻机构,负责查处基层法院中具备党籍的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
监察室负责查处法院中非党籍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
法警队工作职责
1、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协助民事保全、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参与强制执行。
3、在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中,依法强制将被告人从看守所和其他羁押场所押至法庭接受审判活动后还押看守所和其他羁押场所,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4、负责送达各庭室的判决、裁定、传票、起诉书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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