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一次性告知书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2.职工受伤害时或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它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如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受伤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仲裁);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受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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