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管理办法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人〔2009〕660号
文件
关于印发《职称工作管理办法》和《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称工作管理办法》、《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职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煤人力字〔2001〕5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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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加强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提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质量,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职称管理工作。申报各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是与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法人签定劳动合同的在册人员。
第三条
集团公司已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系列,所属单位及个人不得参加地方评审或委托其他单位评审。集团公司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可能对某些已开展的系列实行委托评审。集团公司未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系列,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评审。
集团公司以外单位的委托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受理,并提供省(部)级单位(含中央企业)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集团公司各单位一律不得接受外来委托评审。
第四条
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参加国家有关部委组织的统一考试。
第五条
职称工作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包括资格认定、资-2-
格评审、资格考试等工作。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聘任与考核等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由各单位在集团公司指导下自行开展工作。《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是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基础。各单位根据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繁简程度、所需资格条件,设置或调整专业(技术)岗位,并按权限审批。
第七条
国家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社会责任重大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准入控制。从事实行准入控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集团公司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集团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人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部。
第九条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职称工作有关政策,定期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考核工作,部署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查评审结果。
第十条
集团公司设立工程、经济、会计、卫生、技工学校教师、政工等系列高评委及幼儿园教师、图书资料(馆员)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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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批准设立技工学校教师、工程、政工系列中、初级评委会。
第十一条
各级评委会主任原则上由有关单位分管相关专业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及委员由从事对应工作、具有对应职称、学术造诣较深、管理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担任。评委会委员尽量覆盖有关专业,不能过分集中在一个单位,中青年专家应占三分之一左右。高级评委会委员数量一般掌握在17人左右(其中工程、卫生系列25人左右),中级评委会委员数量一般掌握在13人左右。评委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3年左右。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每次调整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三章
资格认定、评审、考试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未完,全文共13095字,当前显示14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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