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科学的职称管理体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管理组织机构、认定(确认)、外语考试要求、计算机水平考试要求、评审程序、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适用范围。甘肃电投辰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确认)、评审、聘任、考核以及职称管理工作。
第三章认定(确认)
第五条适用资格认定的范围
(一)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学历(含后续学历)人员;
(二)具有以上学历且在专业技术管理岗位或重要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学历(含后续学历),专业对口人员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员级: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二)助理级认定如下:
1、中专毕业后,从事员级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三)中级认定如下:
1、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
2、获得博士学位。
(四)副高级认定:
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第七条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学历(含后续学历),专业不对口人员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国家已开考的系列,必须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或省内)有效资格后,方可确认其技术资格。
(二)对于取得非理工科学历(含后续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认定初级技术资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1、员级认定如下:
(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2、助理级认定如下:
2(1)中专毕业后,任员级资格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任员级资格二年或工作满五年;(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三)对于政工、档案、图书资料三个社会科学系列,不要求所学专业和所从事专业完全对口,认定相应资格的年限与专业对口人员的规定相同。
第八条适用资格确认的范围
(一)通过参加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含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和计算机软件中级及以下资格)。
(二)通过参加全国考试取得的从业资格、职业资格及执业资格。
(三)电力系统外招聘人员和军队转业人员在原单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九条确认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国家职称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必须符合报考年度人事部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申报条件,对于不符合国家人事部统一规定的报考条件,但已经取得了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者,待符合报考条件后上报确认。
(二)电力系统外招聘人员(包括军队转业人员)原评审取得的资格,符合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的方可确认。
(三)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的执业资格,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国家电力公司或甘肃省职改办组织的
3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经公司确认发文后,方可根据岗位设置,聘任相对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公司认定(确认)的权限
(一)各专业系列(国家开考的专业系列除外)取得硕士学位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各专业系列(国家开考的专业系列除外)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参加全国考试取得国家有效或省内有效的初、中级技术资格;
(三)参加全国考试取得的初、中级执业资格;
(四)电力系统外招聘人员和军队转业人员需确认的技术资格。
第十一条认定和确认人员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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