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管理制度
宝林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性质与职责
第一条性质
寶林博物馆是一个不追求营利、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公开的永久性机构。以“我爱重庆,从这里开始”——了解重庆,热爱重庆为主旨和节能、环保为设计的基本理念,融入人性化、创意化构思设计。
馆藏数量预计2880件,涵盖古化石青铜器、陶器、瓷器、书画、古籍善本、拓片、杂件等多个类别,布展将依据文物主要类别结合重庆地区历史文化发展的特点,以历史发展阶段为线,精品展示为珠,采用“一线串百珠”的陈列理念和史话风格的陈列语言,通过对展品涉及的重庆人文艺术的生活化解读和图文、实物结合多媒体演示等多种展示手段来展现重庆几个重要历史时期的民生风貌和文化特色,让参观者在赏乐之间对源远流长的巴渝文化有较为直观的感受和认知,体会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第二条管理体制
包括馆长、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和培养等。馆长是博物馆的业务和行政负责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博物馆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长期和近期的规划、计划,组织和领导全馆的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并对全馆的安全负法律责任(见博物馆馆长)。组织机构是保证各项工作协调进行的组织形式,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和精简的原则,设置必要的业务和行政管理部门,保证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条件时,博物馆还应设立学术委员会,对全馆的学术研究活动和陈列发挥咨询、评议和组织、指导作用。
第三条管理制度
本馆的管理制度以责任制为核心,是博物馆工作人员遵守的工作规范和准则,是博物馆科学管理的保证。主要建立有馆长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文物标本征集制度、文物标本保管制度以及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建筑和设备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办公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管理原则和标准之依据
国际博物馆协会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确定的博物馆管理基本原则有10条:①博物馆确保馆藏全部文物处于良好的贮藏、保管和记录状态;
②每个博物馆均应依据本国有关法律制定自己的法规,阐明自己的地位和永久、非营利的特性;
③决策实体对博物馆和各种资产,承担主要经济责任;
④博物馆的建筑要为博物馆安全及藏品保管提供良好适宜的环境,要尽量满足文物征集、科学研究、教育、陈列及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并要照顾到残疾人的需要;
⑤要确保博物馆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并对他们合理安排,重视专业人员的理论与技术培训,以使博物馆专业队伍充满活力和生气,博物馆馆长及主要专业人员有权与决策实体磋商问题;⑥博物馆要利用一切机会发挥自己的教育职能作用,服务于广大观众和专业组织;⑦允许公众在正常开放或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参观陈列、与博物馆人员接触和有限度地查阅有关藏品、资料;
⑧通过陈列、展览和其他专业活动,开拓、传播新知识,但要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⑨接受资助要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规定博物馆与资方的关系,不得因此而损害博物馆的道德标准和奋斗目标;
⑩博物馆的服务部和其他商业活动必须与博物馆藏品和博物馆的教育宗旨紧密相联,制作和
经销复制品,既要保证不破坏文物本身的价值,又要保证复制品的精确性和高质量。
中国博物馆科学管理的标准:
①藏品征集、保管的成效,包括藏品积累的数量和质量,藏品保护和管理水平,库房和环
境的安全措施,藏品提供利用的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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