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篇范例]
淄博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支持人才强市战略实施,规范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淄发〔2009〕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设立淄博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按照市级地方财政收入的4‰提取,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局专户管理。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三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支持各层次、各类别人才的培养及体系的建设;
2、支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落实相关政策及待遇;
3、支持各类研发机构、创业基地、创业项目以及交流合作平台的建设;
4、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团队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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