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如何办理备案
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
一、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办理程序(审查单位: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
(一)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书面申请(包括危险废物类别、化学品名称、数量、接受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转移时间等)一份;
2、规范填写《合肥市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以及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原件一份;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一份;
5、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经营范围;
6、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经营范围;
(二)办理程序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办理。申请单位报送相关申请材料至所在地环保部门,且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相关环保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申报材料作出环保审查意见。
2、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单位凭审查结果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三)办公地点
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
二、安徽省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办理程序(合肥市为危险废物移出地)
(一)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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