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如何办理备案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网上办理指南
大连市环境信息中心
2006年9月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网上办理指南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通告》,依据国家环保总局令第五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制定大连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参见“大连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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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需持《大连市危险废物市内转移年度计划备案表》(下载)和与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签订的处置合同,到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处备案,获得用户名和密码。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网上办理程序
危险废物转移流程如下图:
首先,产生单位需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系统”登录,并登记联单,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处在三日内审批,审批通过后,产生单位打印联单并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处置单位接收后,填写联单的处置单位部分,并加盖公章。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处将对处置单位填写的接收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办结联单。
危险废物转移网上申请
产生单位登录后,开始危险废物转移网上申请,流程如图:
如上图显示,网上申请过程主要分为二部分:申请危险废物转移、审批通过后打印联单。产生单位登录后,在申请列表中,可以填写申请和查看以申请联单审批状态。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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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