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xxx镇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为适应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探索建立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分级负担原则。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由镇村两级共同负担。
2、量力而行原则。生活补贴发放标准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单位财力相适应,同时保持标准的延续性。
二、补贴对象
3、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的对象为因年龄、身体、换届或组织调整等原因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
4、曾在村里担任村干部,但因招工招干,转为国家干部、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工人的,不予补贴。
5、“一肩挑”的村只认定党组织书记1人为主职。
三、任职年限计算
6、离任村干部的任职年限按足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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