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五篇范文
东北大学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全称为“东北大学大学生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东北大学大学生志愿者协会隶属于共青团东北大学委员会,是全校志愿服务行动的唯一校级领导机构,负责全校志愿服务工作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大学生志愿者协会奉行“感恩、公益、优质”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本协会提供并策划各种公益活动的志愿服务项目,接受全校师生的指导和监督,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校内,放眼社会,组织和带领全校大学生志愿者,利用课余时间,积极深入校园和城乡社区的各个基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优势和技术技能特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推动我校志愿者工作的有效落实,高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六条
弘扬奉献友爱精神,树立互助进步理念,建立温馨和谐的新型人际关系,为学校的发展和进步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第七条
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整体素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第八条
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学生整体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工作内容:
第九条
在校内外以“东北大学十大活动主题”为主要方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带领全校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同学以及贫困地区、群众提供志愿服务,为城市发展、社区建设、企业帮扶、抢险救灾及大型社会赛事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条加强东北大学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工作任务与工作内容第十一条
开展和逐步加强与校内外其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和合作。第十二条
对各个学院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考核和评比。
第十三条
出版志愿者刊物,建设志愿者网站,加强对志愿活动的宣传。
第十四条
面向全校大学生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东北大学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协会组织管理的专项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三章、成员招募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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