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金礼品收发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规范礼金礼品的收、发管理,完善相应制度,预防和杜绝腐败的发生。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职责
一、董事长。批准对公司收取的礼金、礼品的处理。
二、行政部。设定专人负责所收礼金、礼品的收、发和管理。第四条术语定义
一、礼金。包括现金、购物券、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加油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
二、礼品。包括小纪念品(贺卡、明信片除外)、办公用品、保健品、化妆品、食品、烟、酒、收藏品、服装饰品等物品。
三、合作方。指为公司提供或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设备供应商、临采物资供应商(办公用品物资等)、广告媒体等合作机构。第五条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收受原则
本着廉洁原则不接收合作方的礼金和礼品,在对方赠送礼金、礼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积极婉言谢绝;
2、经再次谢绝无法退却的,要打收条两张:其中一张要求赠送人签字后,随礼金、礼品一起上交;对方坚决不签字的,应再次说明公司的廉洁规定,尽量退还礼金、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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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仍不能退还的接收并上交;
4、收到合作方的邮递物,在不少于两人的情况下共同打开,如确认有礼金、礼品,接收人报本部门领导并上交;
5、因商务礼节需要,合作方赠送的宣传纪念品(贺卡、明信片、宣传资料等除外),无法谢绝的,无需打收条。
二、上交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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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