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医院评审资料 康复科4.11.1.2
资料目录
(条款代码:
2.4.4.1)
加强转诊、转科患者的交接,及时传递患者病历与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一、条款目录【c】
级材料
1.转诊或转科流程明确,实施患者评估,履行知情同意,做好相关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2.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告知转诊、转科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转科可能导致的后果,获取患者或近亲属、授权委托人的知情同意。
3.有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并落实,保障诊疗的连续性。
4.相关医务人员熟悉并遵循上述制度与流程。【b】
级材料符合“c”,并
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a】
级材料符合“b”,并持续改进转诊转科服务有成效。
二、支撑材料目录符合【c】
级材料目录
1.凤庆县人民医院转诊、转科流程。
2.转诊、转科患者知情同意书。
3.凤庆县人民医院转诊、转科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
4.凤庆县人民医院转诊、转科流程培训考核登记表。
5.病人转诊、转科交接记录本。符合【b】
级材料目录
医务科转诊、转科督导工作记录本。符合【a】
级材料目录
医务科转诊、转科督导工作记录本。
凤庆县人民医院留观、入院、出院、
转科、转院制度及流程
一、留观制度及流程
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留院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2、有下例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
(一)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二)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三)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四)其他需要留观者。
3、凡留观病人,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收住手续后,送入急诊观察室或监护室。
4、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
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姓名、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告指标和心理状态。
5、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长商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非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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