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女职工产假工资如何发放
你好。生育津贴按照工资补差的原则由单位全额发放给职工:即单位工作高于生育津贴的,按单位工资标准发放,生育津贴归单位;若单位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补足生育津贴标准。其他问题请咨询绍兴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江苏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女职工产期降低其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
(未完,全文共1053字,当前显示2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