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共体育设施经营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2005-3-23点击:839厦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现将《厦门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物价局
二○○一年一月九日
厦门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一、根据《厦门市价格管理条例》、《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厦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前期物业管理系指房屋销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因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自行实施的物业管理或由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单位所提供的物业管理。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所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称为物业前期管理服务收费。其缴费人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者、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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