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航延伸服务收费管理管理办法
2007年01月12日18时11分123主题分类:交通运输计划物价
“民航”
“收费管理”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民航延伸服务收费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价服〔2006〕511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
《福建省民航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期一年已到,根据试行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民航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福建省民航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民航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民航运输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民航运输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从事民航运输延伸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航延伸服务收费是指民航运输企业在其主业范围以外,根据旅客或货主的要求,为旅客或货主提供相关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民航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对旅客或货主选择性小、机场具有一定垄断性的民航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对旅客或货主选择性大的民航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民航延伸服务收费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允许下浮,不得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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