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等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一)申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范围。除属于消防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如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但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二)属于消防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用车站候车室,客用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未完,全文共1406字,当前显示46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