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等行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以及公安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与购买
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负责提供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数量,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程序完成申请与购买。
二、领取、保管与使用
1、易制毒化学品实行购买、发放、使用登记制度。1)、易制毒化学品购入后应及时登记购买台帐。
2)、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填写《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表》,对使用日期、用途、用量、使用人等信息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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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