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及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各临床医院,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细化、量化考评内容和标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并做好此项工作的信息沟通交流。
附件: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1附件:
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吉林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德与服务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快卫生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考评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三、组织领导
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一)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隋殿军李殿富
副组长:张义侯明山秦海涛郭庆河霍凤兰
邱德亮郝久利
成员:曲日胜刘中正郭齐祥赵庆阳周振元
王文举范明张天旭李红梅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纠风办
四、考评内容及标准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100分,并设立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加分后的累计得分不得超过100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扣分后的累计得分不得低于0分,低于0分的以0分计算。
(一)医德考评基本要求(基础分8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3扬白求恩精神(5分);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5分)。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3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4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3分);(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4分);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3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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