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http://www.xiexiebang.com/content-3468.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

点击http://www.xiexiebang.com/tiwen.htm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民政部第19号令《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遵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通知》(苏政发[1999]92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

第四条社会福利机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执行国家和本省制定的行业标准,依法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福利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审批、管理、监督和检查。省民政厅负责指导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审批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当地的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基础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办法》施行前已设置的福利机构,不符合其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的应当进行调整。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实施细则,向拟设置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九条申请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设立地点在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的安全区域内;

(二)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平均每张床位不低于2500元);

第十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3)拟设福利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4)拟设福利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服务科室和床位编制;(5)拟设福利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6)拟设福利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7)文章来源:http://www.xiexiebang.com/content-3468.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

点击http://www.xiexiebang.com/tiwen.htm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拟设福利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福利机构的关系和影响;(8)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9)拟设福利机构的投资预算表。。。

(三)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件和上级部门的委托证明或退离休证、下岗证等);。。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由金融管理部门出具);。。


(未完,全文共5931字,当前显示136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