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集团编制管理办法
晋煤集团离岗休养、退休人员从业管理办法集团公司省内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离岗休养及退休人员从业行为,维护集团公司和离岗休养及退休人员和从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按照晋煤集纪字〔2012〕6号《晋煤集团关于开展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离岗休养(含提前退养)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离退休人
员)。
二、从业类型
离退休人员从业分为集团内部返聘和集团外部从业两类。
三、从业原则
1、竞业限制、优先集团原则
离退休人员有再就业要求的,应优先到集团公司提供的岗位重新就业。在集团公司以外就业的,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人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党员和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三年内不得从事离职(或退休)前原任职企业相同行业或相同岗位工作,不得在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或
工作。
2、岗位延续、发挥特长原则
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返聘离退休人员应本着充分发挥离退休人员特长和作用的原则,以技术指导、师带徒、项目攻关等方式进行返聘。
3、尽职尽责、廉洁从业原则
离退休人员从业后应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岗位职责、干
净干事、干事干净、廉洁从业。
四、管理权限
1、集团内部返聘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范围内离退休人员的返聘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子、分公司是内部返聘人员的实际使用单位,负责返聘劳务协议的签订、待遇的支付、保险的缴纳、绩效考核、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
2、集团外部从业
各子、分公司是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外部从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离退休人员外部从业的摸底、登记和其它管理工作。
五、从业程序
(一)内部返聘
1、建立离退休人员从业人才库
集团公司离退休人员中具有一定专业或管理技能并有就业意愿的人员持单位介绍信进行就业登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要建立离退休人员从业人才库,掌握离退休人员具备的资质和专业特长,为返聘提供依
据。
2、有指定对象的离退休人员返聘程序
子、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返聘用工需求,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上报返聘离退休人员候选名单。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离退休人员资质并指导子、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协议。
3、无指定对象的离退休人员返聘程序
(1)子、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申报技术用工需求,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发布外聘信息。
(2)通过离退休人员从业人才库筛选符合岗位条件的离退休人员,通知有意愿的离退休应聘者填写应聘登记表,持学历、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报名。
(3)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综合考评的方式(笔试、实际操作考试、面试中一种或几种)。综合考评实行单向淘汰制,即笔试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或下一个环节。
(4)体检。
依照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用人数与综合考评合格人数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5)录用
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请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指导子、分公司与本人签订返聘劳务协议。
(二)外部就业
拟到集团外应聘就业的,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登记审批,经批准后参加集团外单位招聘。
本文下发前已就业的,由各单位进行摸底统计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六、从业要求
1、集团公司内部从业人员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企业荣誉。(3)服从企业安排,树立职业道德。(4)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5)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6)违反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处罚。
2、集团公司外部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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