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认可实施细则》和《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皖继委[2007]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
(一)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项目授予Ⅰ类学分。
(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二、学分要求
(一)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
(三)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Ⅱ类学分20学分。
(四)继续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教育Ⅰ类、Ⅱ类学分数每个不超过10学分。
(五)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要求授予学分。
2、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验印的各种Ⅰ类学分项目的学分证明,是参加项目学习并经考勤、考试考核合格学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的有效凭证。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市级继续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要求授予学分。
2、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发表当年学分:
发表文章所在刊物第一作者至第三作者
国外刊物10-8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6-4学分
省级刊物5-3学分
地(市)级刊物4-2学分
内部刊物2-1学分
3、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12345国家级课题109876学分省、部级课题87654学分
市、厅级课题65432学分
4、出版医学著作,按每编写1000字授予出版当年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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