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司管理办法
大型机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设备管理部
(一)贯彻执行中石化有关大型机组管理制度、规程、规定和标准,负责公司大型机组归口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组织或参与大型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中间检验、安装、试运转和验收工作。
(三)负责组织大型机组的运行状况技术分析,组织开展大型机组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和技术攻关。
(四)组织大型机组的特级维护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组织召开公司大型机组特护会议。
(五)组织制定和审查大型机组检修计划、检修方案。组织制定和审核大型机组更新、改造计划及方案。
(六)组织或参与大型机组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二条生产技术部
(一)参与大型机组的选型、改造、设计和审查工作。
(二)参与大型机组机械运转试验和验收,并组织大型机组联动试车和性能考核工作。
(三)负责大型机组工艺运行的管理。第三条生产中心
(一)负责大型机组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大型机组特护实施细则,负责特护小组的管理。
(二)参与大型机组的选型、改造、设计审查,组织试车和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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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大型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建立健全大型机组的设备档案,负责编制大型机组的运行作业指导书、事故预案。
(五)组织召开月度大型机组特护例会,对大型机组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对存在隐患制订对策和预案,落实措施。
(六)负责大型机组检修、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项目的实施。
(七)参与大型机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本中心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上岗人员管理、操作、维护的技术水平。
第四条维保单位
(一)参加大型机组运行和特护活动,按维保协议要求接受生产中心管理。
(二)按各中心巡检管理和特护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巡检,并认真及时如实记录。
(三)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生产中心通报,并立即查找原因,落实整改,尽快消除设备缺陷。
第五条采购中心
(一)按技术协议要求做好大型机组及备品备件的订购工作。
(二)组织大型机组制造过程中重要中间环节的验收及设备的报检、开箱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规划建设部
10-2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技改)中大型机组的设计、选型审查及设备的安装、监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程序
第七条大型机组的选型
(一)大型机组是指在生产中无备台可切换,因其停车会引起停产的关键设备。公司级大机组由设备管理部及生产技术部共同确认,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以文件(文字、电子版)形式发布。
(二)大型机组的选型应符合相应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选用具有使用可靠、操作弹性大、结构合理、效率高、检修方便的机型,达到寿命周期费用经济、设备综合效能和安全可靠性高等要求。
(三)大型机组制造厂商必须是业绩好、信誉好、服务好、有相关国际标准认证体系的厂家,制造的机型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四)大型机组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技术要求必须经过由制造商、设计单位和公司相关代表人员等参加的各方会审。
(五)大型机组必须配备必要的控制系统、联锁保护系统、实时监测仪表及状态监测系统等设施。
第八条大型机组的监造、安装及试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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