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工程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
水利部【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02-08-30【生效日期】
2002-08-30【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现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情况及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部审计室反映。
附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
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提高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水利建设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使用中央投资为主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水利部直属单位自筹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水利审计部门对其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二、审计内容
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包括: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第五条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及原因;
(二)实际投资完成额;
(三)概算审批、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等;
(五)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审查弥补资金缺口的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
第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的主要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列支的内容和费用摊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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