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各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入汛以来,我省多次出现全省性大范围的强降水天气,滇东、滇西南的部分地区先后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洪涝、滑坡、泥石流、冰雹灾害。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目前已有n个州市不同程度受灾,灾害造成26人死亡、106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7亿元。据气象部门预测,主汛期全省大部地区降水为正常至偏多,局部暴雨将会造成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偏重发生;近期滇东北、滇西北将有一次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天气过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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