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注[2006]444号【发布日期】
2006-08-29【生效日期】
2006-08-29【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学药物申报资料撰写的格式与内容技术指导原则--临床试验资料综述
(国食药监注[2006]4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科学规范和指导药物研发工作,保证药物研发质量,国家局组织制定了《化学药物综述资料撰写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立题目的与依据、药学研究资料综述》、《化学药物申报资料撰写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临床试验资料综述》和《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6个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1.化学药物综述资料撰写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
2.化学药物综述资料撰写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立题目的与依据
3.化学药物综述资料撰写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4.化学药物申报资料撰写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5.化学药物申报资料撰写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临床试验资料综述
6.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化学药物申报资料撰写的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临床试验资料综述
一、概述
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的要求,化学药品注册申报时应提供的第28项申报资料为“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
目前国内尚无该综述撰写的指导性文件。现参考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简称ich)申报资料中通用技术文件(thecommontechnicaldocument)临床部分的相关技术要求,在充分考虑国内药品注册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临床试验资料综述”撰写的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本指导原则),其格式和内容与“化学药物申报资料撰写的格式和内容的技术指导原则”系列指导原则中“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和“临床试验报告撰写的格式与内容”技术指导原则相衔接。
临床试验资料综述,是药品注册所必需的临床信息的总结与评价,包括临床试验与文献总结和临床试验总体评价两部分。在不同注册类别和不同注册阶段,临床试验资料综述内容的侧重不同。
(一)临床试验与文献总结
是指与研究药物有关的临床试验与文献信息的详尽的事实性总结。根据国内注册实际,将临床试验与文献总结分为两部分:
(1)研究药物的临床试验总结;
(2)临床试验文献总结。
不同注册分类药物,其临床试验文献总结可有所不同:
(1)国内外均未上市的药物,如果有相关的临床文献资料,应提供尽可能完善的临床试验文献总结;如果确系没有相关的临床试验文献资料,应进行说明,但应提供与临床试验密切相关的生物药剂学研究或文献总结。
(2)国外上市、国内尚未上市药物,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国内外临床试验文献总结,同时该总结应尽可能包括上市后临床应用信息。
(3)已有国家标准品种,应提供简要的临床试验文献总结,同时,该总结应尽可能包括上市后临床应用信息。
(二)临床试验总体评价
系根据临床试验总结、临床试验文献总结、临床试验报告的信息,结合非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在分析与评价的基础上权衡利弊,得出相应结论。
(三)在不同注册阶段,所提供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的内容有所不同
申报临床时,应提供临床试验文献总结和临床试验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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