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教职工家属医疗互助管理办法
一、家属医疗互助是本校教职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的好形式,有利于学校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参加家属医疗互助的范围:
1.凡我校教职工所抚养的无工资收入的直系亲属(本市居民户口)均可自愿参加,但属本范围内的直系亲属必须全家参加。
2.凡教职工本人调离学校、退职或死亡,其家属不能继续参加医疗互助(因教职工死亡,其家属确实无人赡养的除外);子女无工作的离、退休教职工其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参加。自费出国停发工资的,不能继续参加。
三、参加医疗互助的手续和报销标准:
1.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工会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校工会生活部审批后发给报销卡。
(未完,全文共988字,当前显示32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