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资产管理制度
包头市梅力更生态环境开发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第二条范围
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具体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仪表、电子工具及办公用具等。第三条
管理体系
公司财务部设立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全公司的固定资产台账和购建、使用、调剂、报废等方面的指导、审核、检查、汇总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向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报告工作。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申请、验收、登记、清查等日常业务,由使用部门负责人落实(使用、保管)责任人。责任人工作调动时,由管理员监交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及时变更使用责任人。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卡片的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同时负责落实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保管部门、责任部门、责任人的登记造册工作。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建造
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购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上报公司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一)外部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应依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购置。
申请购置。由使用部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后,报总经理,总经理审同意购建或否定购建。
采购定价。依据购建批复,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前的市场调查,通过比价、议价后,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确定采购价格。并将相关资料及定价单,经采购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签后,进入采购环节。大型、批量采购,需按公司相关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
采购。依据定价批复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后,采购部门实施采购。对需支付预付款的采购项目,将批复文件、采购合同和经授权领导签字的付款单经公司财务部审核,程序合规,手续齐全,方可执行预付款采购。
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和大型露天存放设备到场后,应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由采购部门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
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资产出厂装箱单认真清点随机附件(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其他资料、备品、配件、工具等),验收清单须经验收人员签字,所有原始资料全部移交固定资产管理员归档后妥善保管。
与设备配套供应的相关备品、配件、工具等一律入库,验收确认符合购置要求的,使用部门再按照出库程序办理出库手续,进入使用部门,同时固定资产管理员依据“验收单”和“固定资产领用表”登记管理台账及卡片。
报账、付款。验收符合采购标准由采购人员依据采购发票、入库验收单、报账申请单,按报账审批程序进行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员每月月末及时整理管理台账,及时报送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表,并与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科认真核对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应依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基建审计决算报告,对照基建决算报告所列固定资产明细和使用单位进行核对并办理固定资产相关手续。确需暂估入账的,须在帐簿和台账中注明,待决算报告完成时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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