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资产管理制度
武汉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14年8月7日起试行)
1、目的。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采购审批、使用管理、维护管理、账务管理、报废处理等工作职责,保障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安全、完整。
2、适用范围。适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活动。
3、定义。使用周期在1年以上或价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维修项目除外)。
4、管理职责。公司采用财务部、设备工程部/办公室、使用部门三级固定资产管理方法。
4.1财务部:
4.1.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帐务。
4.1.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财务手续。
4.1.3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4.2设备工程部:
4.2.1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维护、维修,保证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效率;
4.2.2负责固定资产使用中的专业指导、监督检查,保证使用安全;
4.2.3负责建立健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厂房等档案资料和台帐,采购/建设、使用、调拨、报废等帐务完整、清晰;
4.2.4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工作;
4.2.5参与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
4.2.6负责厂房、设施、生产设备的大修计划。
4.3办公室
4.3.1负责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包括申购、调拨、报废等;
4.3.2负责建立健全办公用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和台帐,从采购、使用、调拨、报废等帐务完整清晰;
4.3.3参与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
4.4使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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