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改革农民朋友们一封信
参加城乡居民社保
保您安心幸福养老
——致全县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您好。
在您辛勤劳作之余,我们欣喜地为您送上一个倍受大家关注的特大喜讯:我县争创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一举成功。争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是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免除后顾之忧的重要保证,是建设和谐滑县的具体体现。现将主要规定介绍如下:
一、参保条件及办理。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持身份证和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和应缴纳的保险费,以家庭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可直接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纳标准及办法:
(一)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省财政为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0元。县财政对参保的45-59周岁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及绝育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补贴100元,对参保的烈士遗属每人每年补贴100元,为失去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
一、二级)每人每年代缴100元。
(二)缴费方式。养老保险实行按年度缴纳。参保人按照自选的缴费标准,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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