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请示
关于要求解决新(扩)建办公场所经费的请示
**区教育局:
**居委会现有办公场所于2007年度建设,因受当时条件限制,建筑面积较小,办公场所和桌椅年久未能及时维修,现已不能满足正常办公需求。经当时贵局在乌镇成立联合党委要求,经上级政府批准,拟在现有**居委会右左两侧新建二间办公场所和居民活动休闲广场及配套附属设施等。由于我镇财力有限,现特向区教育局申请给予解决新(扩)建办公场所经费缺口资金20万元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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