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放心消费标准和各项制度
淮海街道放心消费工作创建标准
(一)区域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街道建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街、示范店(含食品、药品、农资、农机安全示范店等)和示范市场。街道全面建立消费者维权投诉站、点,区域消费者投诉100%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消费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区域消费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以及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80%以上。
(三)区域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形成。整合监管资源,形成分工协作的市场监管机制,对辖区商业网点和经营服务单位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确保不发生因商品和服务质量引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区域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积极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各类经营者依法、诚信、规范经营,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90%以上。
淮海街道放心消费工作创建工作制度联络员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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